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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N视频】视频编辑:胡利超
1月13日,有网友在网络上爆料甘肃庆阳宁县的一名8岁小凤(化名)女学生放学回家后下体出血,疑似受到暴力伤害。
14日,记者向当地教育部门和镇政府求证,工作人员回应此事确有发生,公安部门已经介入,但具体调查结果还未公布。
网友提供了女孩接受治疗的手术记录,记录显示,小凤于2018年12月15日接受全麻,术前诊断为会阴外伤,术后诊断为阴道壁损伤,伤口位于阴道深处,无法缝合。
小凤的叔叔向记者反映,根据医生的说法,小凤以后会有一定的几率无法生育。
“娃娃平时性格老实,12月18号从医院出院回家后,情绪、脑子明显受了刺激,讲话问东问西。” 昨天,小凤的堂叔赵先生告诉记者。
据新京报报道,涉事学校杨姓校长称,2018年12月14日下午1点40分至2点20分之间,正在上下午第一节体育课,任课教师为该校副校长,小凤的班上共七名学生。“这孩子平时比较老实,老师从班里离开后,两个男同学欺负了她。没有同学反映,老师就不知道这个事。”
杨校长还称,学生受伤后,学校积极配合治疗,目前已经给了13500元的医药费。
另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小凤所在的杨庄村村委会主任王勇称,小凤家一共5口人,除小凤和爸爸、爷爷、奶奶外,还有一个抱养的哥哥,是个聋哑人,已在当地聋哑学校就读,也享受五保户待遇,他们家也属于村里扶贫对象。王勇称,她的父亲智力有些问题,但能够从事一般劳动,家里主要靠种地和养猪为生。她就读的杨庄小学就在杨庄村内,共有50余名学生,大多是本村学生,也有一些外村学生。
此事经媒体报道,引发网友热议:
1月14日下午,甘肃省公安厅官微发布微博:“感谢广大网民,你们关注的庆阳宁县小女孩被伤害一案,目前涉事地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置中。” 今天(15日)上午,宁县教育体育局官方微信“宁县教育”发布事件通报:校长、副校长被免职
关于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学生赵某某 受伤一事情况的通报
1月13日,网传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学生受伤,引起网民广泛关注。现就宁县公安局、宁县教育体育局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2018年12月14日下午2时左右,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一年级学生马某某(男,7周岁)、赵某某(男,6周岁),怀疑同班同学赵某某(女,8周岁)偷拿了马某某的一块橡皮,并借赵某某(男)的一元钱未还,二人对赵某某进行推搡殴打,致其倒地后二人又将其裤子脱掉,用教室里的笤帚把对赵某某的下体进行乱打乱戳,致其下体受伤。
下午放学回家后,赵某某奶奶发现孙女受伤情况,随即告知杨庄小学校长杨德荣。遂将赵某某送往宁县和盛医院、庆阳市人民医院进行初步诊治,后又连夜转往西安市儿童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为阴道壁损伤,于19日出院并建议回家休养。21日经家属要求,赵某某再次在宁县和盛医院住院,30日治愈出院。
学校先后支付治疗费及其他费用13464元(其中治疗费9146元)。2019年1月11日,赵某某到校参加期末考试。1月13日,经家属再次要求,赵某某住进和盛医院观察治疗。治疗期间,县教育部门有专人陪护心理疏导。
2018年12月15日,根据赵某某家属报案,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开展调查,并协调解决后续事宜。公安部门查明全部事实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第八条之规定,涉事马某某、赵某某因年龄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责令马某某、赵某某监护人严加管教,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该事件暴露出我县在学校管理和未成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县委、县政府责成教育主管部门在全县中小学深入开展学校管理和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排查整治,坚决消除各类隐患。决定免去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杨德荣校长职务,给予警告处分;免去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副校长李吉红副校长职务,给予记过处分;对宁县和盛学区主任段志伟告诫约谈,并责令向县教育体育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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