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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4日,宜宾大乘派出所接到富荣镇一村民报警称:“我们这边政府和交通局设立的两个卡点栏杆上的铁链和锁被人损坏了”。
接报后,大乘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查看,发现富荣镇龙池村2组路段的限高杆上的铁链、锁被人恶意损坏后扔在栏杆脚下。
民警经走访调查,同时查看周边路段监控后很快查明:2018年12月4日凌晨5时许,一辆川Q31***牌照的平板货车(拖车)自叙州区商州镇经屏山县龙华镇、锦屏镇、富荣镇往屏山新县城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至S307富荣镇龙池村2组沉陷路段时,因交通部门设置的“防危防险”限高杆限制不能通行,为强制通行,驾驶人用铁锤将两端限高杆上四把挂锁和一根铁链砸坏后升高限高杆驾驶车辆通过。
查明情况后,民警很快将违法行为人余某(男,41岁,职业驾驶员,南溪区人)抓获。目前,余某因故意损坏财物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小编想说:危险驾驶不可行,更不能蔑视交规!微友们出行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做危害自己和社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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