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江安县水务局 |
项目名称 | 江安县红桥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工程监理 |
建设地点 | 江安县红桥镇 |
实施时间 | 12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扩建净水厂一座,新增日供水能力0.3万吨;改扩建给水管网6公里,雨污管网1.4公里,配套建设相关市政基础设施 |
建设资金 |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3)其他要求:
(1)拟派往本工程监理人员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近3年以来完成 1个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2)若选择直接向比选人提交参选保证金的请在转账支票摘要栏注明“红桥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基本账户银行许可证及银行进账单传真至0831-2620161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title="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3年01月11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3年01月16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江安县财政局工程和服务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宜宾市商业银行江安支行
账 号: 201101330000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监理1 | 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一次性报价 | 21.01 | 1 |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3年01月17日10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江安县水务局
地 址: 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水务路
邮 编: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831-2629790
传 真: 0831-2620161
电子邮件(E-mail):
2013年01月11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