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近日 珙县法院审结了一件拐骗儿童案件 该案与普通拐骗儿童案件不同 被告人李某某打着扶贫的名义 冒充扶贫干部将两名未成年人带走
案件回顾
2018年8月25日上午,被告人李某某驾驶一辆摩托车窜至王某某家中,谎称自己是某镇的书记下乡扶贫,并拿50元钱给王某某的女儿吴某(11岁),以骗取王某某的信任。 随后,李某某又谎称政府正在给贫困户发衣服,要本人去签字、照相方能领取,后将吴某及其弟弟王某甲(9岁)带走。后王某甲发现路线不对后借机跑开独自回家,吴某则被李某某带至其老家。 当日下午,王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晚24时许,民警根据线索在李某某家中将吴某解救,并将李某某抓获归案。 被告人李某某采用蒙骗、利诱手段,拐骗两名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其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被告人李某某以前还有类似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因此依法从重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精准扶贫”是党中央的重大部署和惠民工程,假借“扶贫”名义实施犯罪的行为性质十分恶劣,现在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假借扶贫名义到农村地区实施各种犯罪,扰乱了扶贫工作的正常开展,广大群众应提高警惕,遇到类似情形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或部门核实,避免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