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低保是一种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制度,在我国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居民,只要符合低保要求,随着我国低保制度的不断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人受益。但贫困户和低保户是不可以永久享受的。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已超出低保最高要求的人群,经调查核实后,将被取消低保资格。
①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银行存款包括所有银行(邮政储蓄)的存款;有价证券、债券以核查当日的市值和资金账户余额认定);
②拥有2套以上(含)房屋,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
③拥有商业门面、店铺;
④拥有机动车辆(享受燃油补贴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
⑤拥有注册的企业、公司。 新政策下,还有哪些人会被取消低保资格?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具体资格条件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从目前了解到的最新消息来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是满足低保申请的基本条件。
但是在新政下,即使满足了上面的基本要求,下列人员的低保资格也会被取消:
①好吃懒做致贫的贫困人员(比如土地常年抛荒,靠低保混日子等);
②非自身收入原因致贫的贫困人员(比如高消费、黄赌毒等);
③子女有赡养能力的贫困人员(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可以走法律程序强制子女抚养。);
④有违法犯罪记录的贫困人员。
⑤除此之外,财政供养人员、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有房有车人员、私营企业主等“关系保”“人情保”、“骗保”将永久性取消低保资格。
来源:经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