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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公告】长江竹岛、小坝中央居住区湿地生态公园及绿色社区项目招商公告

发表于 2018-3-30 09: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属地: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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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竹岛、小坝中央居住区湿地生态公园及绿色社区项目招商公告
       长江竹岛、小坝中央居住区湿地生态公园及绿色社区项目已由江安县招商引资联席会领导组批准,招商人为江安县投资促进局。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选择投资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江竹岛、小坝中央居住区湿地生态公园及绿色社区项目

二、资金来源:

投资人自筹

三、项目概况:

(一)建设内容:江安县长江竹岛、小坝片区湿地生态公园,绿色社区、康养中心及商业综合体。

(二)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

(三)总占地面积:约1234亩,其中长江竹岛约465亩,湿地生态公园约300亩,绿色社区、康养中心、商业综合体约469亩。(具体审批实际用地为准)。

四、建设地点:

江安县小坝片区,以宗地红线图为准

五、建设要求:

(一)宗地规划总平面符合江安县城城市设计与控规,建筑层高、建筑退让、停车泊位严格执行规划标准。

(二)项目主要规划指标:出让地块容积率≤1.8 ;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其中康养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米,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米。(具体指标以审批方案为准)

六、招商方式:

采用公开、竞争、择优方式选择投资人。具体招商流程如下:1、取得报名资格的投资人在2018年5月10日下午17:00前提供项目建设概念方案。未按时提供建设概念方案,视为自动放弃。2、概念方案经县政府组织评选后,从中评选确定出一个方案作为规划方案的初步方案,由江安县人民政府支付50万元方案设计费用。3、按时提交概念方案并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投资人方可参加土地竞价。投资申请人在签订招商协议、依法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展项目建设。

七、建设要求:

(一)长江竹岛项目要高标准、高水平、高品味的进行规划设计工作,建设竹生态博览园和竹文化博览馆,其中竹文化博览馆建筑面积约3000平米。

(二)长江竹岛项目由投资人代建,每亩投资强度不低于20万元。博览园建设完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江安县人民政府,作为城市公共绿地;博览馆建成后由投资人开展经营,自负盈亏,经营年限为30年。合作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方案设计及报批报审工作并启动基本工程建设,开工6个月内建设完毕并具备对外开放功能。

(三)湿地生态公园由投资人代建,每亩投资强度不低于25万元,建设完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江安县人民政府,作为社区和城市公共绿地。

(四)合作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湿地生态公园方案设计及报批报审工作并启动基本工程建设,开工一年内湿地生态公园建设完毕并具备对外开放功能,涉及报批报建费用由政府承担。

(五)长江竹岛项目和湿地生态公园项目完工前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预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开发项目预售许可。

(六)投资人在商业综合体报批报建阶段需招商到位,品牌落地。商业综合体及康养中心建成后由投资人自持,自持商业由投资人整体经营、不得分割出售;自持时间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不低于5年,自持时间届满,投资人方可有权将商业综合体及康养中心资产根据业态经营要求转让。

八、对投资人的要求:

(一)法人资格: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力。

(二)商业信誉:一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招商申请资格被取消状态。

(三)业绩要求:具有投资、建设、运营园林或旅游开发的经验。

九、联合体:

本项目招商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接受独立公司或联合体(联合体构成数不超过三家)申请。

十、参选保证金:

在提交概念性规划方案的同时,参选人须向招商人缴纳参选保证金2亿元,参选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到招商人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江安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号:2248010104000485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江安县支行营业部,备注说明:xx单位交xx单位xx项目参选保证金)。对未取得投资资格的参选人,招商人在确定投资主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参选人指定账户。取得投资资格的参选者,分四次无息退还参选保证金。(在长江竹岛项目开工建设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0.6亿元人民币;在湿地生态公园开工建设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0.6亿元人民币;在长江竹岛项目建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0.4亿元人民币,在湿地生态公园项目建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0.4亿元人民币)

十一、投资方式:

投资人中选后须在本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主体公司工商、税务关系均应在项目所在地。投资人应当授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投资人保证成立的项目公司承继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十二、土地供给:

项目469亩用地实行带规划和招商方案整体招商、分期出让的方式,投资申请人获得土地竞拍资格后,通过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

十三、报名时间:

投资申请人可在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效身份证及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工商提档章程或验资报告等有效证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江安县投资促进局(地址:江安县阳春镇园区服务中心6楼)报名。报名期间欢迎有意向企业到江安咨询、实地考察,4月3日将在江安举行集中见面会。

十四:项目所在地区位图:

微信截图_20180330095919.png

十五、公告方式:

本公告同时在《江安发布》、《投资江安》、《江安报》、《宜宾日报》发布,相关解释权属江安县投资促进局。详情欢迎查询。

十六、联系方式:

江安县投资促进局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831-2622386;13890446703

报名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831-2621484;18380872521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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