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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仇仇 于 2018-2-12 10:48 编辑
2018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温馨提示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少不了阖家团圆、亲朋聚餐。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江安县食安办、江安县食药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
蔬菜类
半成品肉类
(一)传统做法要讲科学,谨慎预防潜在风险。部分家庭有春节前囤菜习惯,建议选择耐储存的蔬菜,如葱姜蒜、土豆、红薯、南瓜等,一旦出现腐败变质就不要再食用。对家庭自制半成品,比如烧白、酥肉等,无论是自然冷藏还是冰箱冷藏,食用之前必须彻底加热。
生熟分离
(二)按需备餐合理储存,避免食物交叉污染。尽量按需备餐、点菜,打包食物应当及时冷藏。冰箱内的食物要分类管理,熟食和生食避免接触,避免交叉污染。 清洁卫生的餐馆环境
(三)注意饮食卫生,不要盲目尝鲜。外出就餐选择清洁卫生的餐馆就餐。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重视。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四)合理饮食、平衡膳食,尤其注意饮酒要适量。春节期间菜肴丰盛、气氛热烈,容易出现暴饮暴食、饮食不规律、过度饮酒的情况,消化系统疾病易发、高发。消费者应当有意识地控制摄入食物总量,保持食物的多样性,如肉类、蛋类、蔬菜、水果、五谷等。饮酒一定要适量,不空腹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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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购食物要注意安全、营养和健康,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等现象。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要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示要求。购买后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冷下、分层放置。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两小时内食用,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二十四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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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购买食品和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一旦食用出现不适,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七)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就医,保存好相应证据,并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
来源:江安食药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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