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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扶贫工作纪律,确保党的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宜宾市纪委近日通报7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翠屏区思坡镇邓银村 翠屏区思坡镇邓银村党支部原书记徐克堂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等问题。
2012年12月,邓银村村支“两委”在讨论危房改造补助名额分配时,徐克堂提议将其中一个名额分配给其表弟,并向时任村委会主任李明、时任村文书徐蓉、时任村计生专干蒋光辉表态事后给予一定好处费,得到上述三人认同。 2014年2月,徐克堂表弟得到危房改造补助金2万元后,分给李明3000元,分给徐克堂、徐蓉、蒋光辉各1000元。徐克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明、蒋光辉、徐蓉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南溪区罗龙街道谢坝村 南溪区罗龙街道谢坝村党支部原书记颜光平、村委会原副主任刘春华在危房改造中收取“辛苦费”问题。 2009年,颜光平、刘春华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以“辛苦费”名义收取村民郭某、韩某等危房改造户现金10400元,其中颜光平分得7400元,刘春华分得3000元。颜光平、刘春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并退还群众。
高县胜天镇迎祥村 高县胜天镇迎祥村文书黄光柱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 2014年6月,黄光柱(非残疾人)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为自己开具“贫困残疾户”危房改造补助资料虚假证明,先后两次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7500元。黄光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财政。
珙县洛表镇合作村 珙县洛表镇合作村党支部原书记余孝群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 2011年,余孝群默许其丈夫伙同村文书伪造相关资料,套取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600元。余孝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财政。
筠连县沐爱镇金鱼村 筠连县沐爱镇金鱼村党支部原书记万大芹、原会计蒋应全套取扶贫资金问题。 2012年至2014年,万大芹、蒋应全伙同村委会主任杨文庆(非中共党员)采取虚列桑树种植面积方式,套取退耕还林后续产业补助资金3.78万元;在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中,万大芹、蒋应全、杨文庆三人伙同工程承包人采取虚构承包合同、重复报账等方式,套取项目资金22.67万元。在组织核查期间,万大芹、蒋应全等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万大芹、蒋应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已建议金鱼村村民委员会对杨文庆启动罢免程序。目前,万大芹、蒋应全、杨文庆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款已收缴财政。
屏山县新市镇院坪村 屏山县新市镇院坪村党支部原书记冯胜先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2016年,冯胜先违反低保评定工作程序,在低保兜底评定中,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也未在村上进行5天的公示,致使一农户违规获得低保补助资金3960元。另在院坪村党员、党员家属特殊困难群众专项帮扶评议过程中,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也未进行公示,违背了特殊困难群众专项帮扶评议工作程序。冯胜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农户违规所得3960元予以追缴。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坪街道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坪街道红轮村党支部书记宛传新、村委会主任黄小彬等侵占低保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5年1月,宛传新、黄小彬、刘小芳、林涛等村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低保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000元。宛传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黄小彬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刘小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涛受到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违纪款已收缴并退还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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