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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江安县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即:江安县蟠龙乡铁坎村何家嘴邢成家的养猪场和铁坎村山丘田组一家李姓人家的养猪场,其养殖废水直排当地“何家天”河,导致河水发臭,地下水呈黄色,有异味。目前,邢成家的养猪场已于8月初停业,但污染问题未解决。 8月19日,江安县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蟠龙乡飞达生猪养殖家庭农场(即李姓人家的养猪场)和刑成家庭农场(即邢成家的养猪场)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经调查,飞达生猪养殖家庭农场和邢成家庭农场均存在堆粪场和沼液沉淀池设计不合理、不规范,土地消纳有效面积和处理设施容积不足的情况。邢成家庭农场猪场粪污曾经有少量沼液渗漏进旁边土地的情况,飞达生猪养殖家庭农场猪场粪污有少量沼液渗漏进旁边“何家天”河的情况。 江安县环境保护局于8月17日和8月19日共对“何家天”河(地表水)、地下水、废水共计24个点位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何家天”河部分为劣V类水质,邢成家庭农场地下水井、“何家天”河下游约150米处地下水井和邢成家庭农场下端约400米左某家地下水井均为Ⅲ类水质。 8月19日,江安县环境保护局对蟠龙乡飞达生猪养殖家庭农场下发《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立案决定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业主立即搬迁存栏550头猪,消除污染源,并要求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环保设施,完善沼液贮存池三防设施,增加沼液贮存池容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畜禽粪便,认真排查废水排放情况,严禁向河、溪沟等外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水。 8月19日,江安县环境保护局对蟠龙乡邢成家庭农场下发《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立案决定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环保设施,完善沼液贮存池三防设施,将运输沼液的塑料软管更换为塑料硬管并做好标识走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畜禽粪便,认真排查废水排放情况,严禁向河、溪沟等外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水。 宜宾日报金江网讯(记者 秦莉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