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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

发表于 2012-12-7 12: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IP属地:安徽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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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标准,让政府的惠民阳光沐浴更多的百姓,今年,江安县将报销范围扩大到22类疾病、3种治疗方式、最高限额2万元。”12月5日,江安县大井镇一位来报销的农民对记者如是说。


据悉,江安县农村居民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除按标准报销住院费用外,部分慢性病、特殊病种门疹费用还可获得1000元、3000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以大病统筹为主、门诊统筹为辅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江安县在提高筹资标准和大病住院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门诊补偿比例并扩大受益面,据江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公布的最新标准,癌症、肝硬化、肾功能衰竭、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肺心病、风心病、大脑退化症、脑梗塞、高血压病、慢性肝炎、精神病、冠心病、糖尿病、结核病、癫痫、类风湿性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等20种疾病可获得特殊补偿,其中癌症、肝硬化、肾功能衰竭三个病种可获得最高3000元的补偿。另外,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化疗、放疗、维持治疗等,除按原渠道报销外,其余门诊发票按40%的比例给予报销,最高限额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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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海笑帅 | 来自西藏 IP属地:西藏那曲地区
希望认真落实服务群众,造福人民!
2012-12-7 16:50: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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