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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办事指南

发表于 2016-12-29 15: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属地: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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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服务对象
年龄在18-5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
实施依据
1.《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金〔2013〕84号);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5〕38号)。
受理单位
江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申请条件
(一)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的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城乡创业者,可提供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主体为拥有一定经济实体的企业和个人,其经营资质证照齐全、合法、有效,股权结构明晰,在江安境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明确的生产经营项目或可行的创业方案,贷款用途明确,交易行为真实、合法。
(三)需在创业项目(创业实体)地的乡、镇政府推荐,在当地信用良好,创业计划真实、可行。
(四)个人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关联人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五)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一还款来源充足。
(六)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措施,如:保证、抵押、质押等。
申报材料
1、贷款申请书;
2、江安县各村、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所、县就业局和县人社局签字盖章的申请推荐表;
3、放贷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资质证照、经营情况资料、用途资料、还款来源资料、担保方式资料等)。
办理流程
1.提供申报材料,向县就业局申报;
2.县就业局会同县财政、县人社等部门实地验收;
3.经验收合格并公示后按程序报批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无时限
办理地点
江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江安县江安镇南外街95号二楼
咨询方式
江安县就业局:0831-2622505
投诉监督
江安县人社局办公室:0831-262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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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
18180462872 | 来自四川 IP属地:四川
大家要小心啊!都懂的
2016-12-31 19:44: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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