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南屏首座业主: 您好!南屏首座全住宅,1、2、3、4、5号楼现已通过验收并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交房日期及楼幢: 南屏首座9号楼1楼 三 交房所需资料: 1.《物业交付通知书》原件; 2.购房合同原件、汽车位合同/协议原件、缴款收据原件; 3.按揭贷款的须提供该套商品房的抵押借款合同原件; 4.买房人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免冠照片两张; 5.买房人为18岁以下未成年的,须携带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监护人不能到现场的,须提交监护人授权书; 6.若委托代办理的,须提交业主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请各位业主相互转告,恭祝您乔迁之喜!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您的置业顾问或致电:0831-5553355 特此公告!四川江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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