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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险!江安一罐车弯道超车,打滑甩尾!

 楼主| 发表于 2024-6-22 11: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属地: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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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表示:当时我在江红公路上正常行驶,在蟠龙路囗公交站牌转弯处,对向车道一罐车正在超车,差点就撞上去了。还好在公路旁有个院坝,躲闪了一下,要是躲闪不及,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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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温馨提醒:
强行弯道超车,危害无穷,行车上路,一定要遵规守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来源:江安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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