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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一男子借钱不还,消极应对,拘留十日!

 楼主| 发表于 2024-6-22 10: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属地: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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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余某某却不履行还款义务6月17日江安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张某某申请执行余某某民间借贷一案中依法对消极规避的被执行人余某某处以司法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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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5年12月17日,余某某向张某某借款15万元,约定在2021年12月17日之前偿还。
2018年12月30日,余某某又以生意周转为由再次向张某某借款20万元,用以经营广告业务,约定还款期限为2019年6月30日。
余某某两次借钱都向张某某出具了借条。
但余某某并未按照约定按时偿还,多次催还无果后,2023年3月,张某某诉至江安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余某某偿还本金35万元。
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约定,余某某在2023年5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张某某借款35万元。
执行过程

然而,余某某并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张某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依法向余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对余某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但余某某在收到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后,余某某既不履行还款义务,也未按要求申报财产,拒不配合,消极应对执行工作,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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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7日,江安县人民法院找到余某某,对其释明法理,但他仍态度消极,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遂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处以拘留十日的处罚,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江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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