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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212井地面集输工程(试采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泸212井地面集输工程(试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泸212井地面集输工程(试采工程) 建设单位: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飞龙镇、宜宾市 江安县铁清镇 建设内容:1)新建泸 212 井无人值守站 1 座(位于自贡境内),试采规模10×104m3/d,试采期2年。主要设井口模块、高压除砂橇、分离计量橇、清管出站阀组橇、放空模块;利用原泸212井钻井工程应急池作为采出水储存池1座,容积500m3;2)新建泸212-泸225集气支线一条,集气管道采用P8.5MPa、Φ114.3×6.3(7.1)L245N无缝钢管,设计规模为10×104m3/d,管线长度为9.5km(其中自贡市辖区内5.5km,宜宾市辖区内4.0km)。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自行下载、查阅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或持有效证件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申请查阅报告书纸质版(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玉蟾大道西段219号办公楼306室)。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包括项目范围内及周边的居民等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自行下载公众意见样表填写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发送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向您反馈。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穆部长 联系电话:028-8601894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尤工 联系电话:023-63527561 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链接: 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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