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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对泸215井至泸216脱水站连接线集气管道工程(宜宾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下列信息: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泸215井至泸216脱水站连接线集气管道工程(宜宾段) 3、项目建设内容概况: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集气支线 1 条,泸 215 井至泸 216 脱水站连接线,输气规模为100×104m3/d,宜宾段长约7.37km,同沟敷设通信光缆1条。新建集气支线选用无缝钢管,输气管道设计压力8.5MPa,管径D219.1。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泸州川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30-3921355 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兰田镇泸州天然气公司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3栋36-12 联系人:何工 电话号码/传真:023-63527561 电子邮件:157403062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发布后,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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