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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212井地面集输工程(宜宾段) 环境影响信息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有关规定,对泸212井地面集输工程(宜宾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泸212井地面集输工程(宜宾段) 建设单位: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泸212-泸225集气支线一条(宜宾市辖区内部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太白路69号 联系人:穆部长 联系电话:028-8601894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3栋36-12 联系人:尤先生 电话号码:023-63527561 邮箱:31521447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按连接提供的公参意见样表填写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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