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基本案情:爱美的付小姐对自己的面部轮廓不是很满意,希望通过医疗美容进行调整,于是选择了一家自称可以做医疗美容的机构,付小姐在该门诊部花费20000元,做了面部自体脂肪填充术。手术前,该医美机构工作人员介绍,要到达付小姐想要的效果,可以用一次成型的手术,术后面部轮廓会变得非常柔和圆润,美容效果自然。手术时,美容机构从她身体取脂肪做面目填充,但术后因额头填充过多导致太阳穴僵硬毫无美感,且苹果肌、下巴等部位都没有改变。付小姐对医疗结果很不满意。美容机构称效果不好,不是技术的问题,是付小姐自身吸收不好的原因并造成了,可以做二次填充进行调整。在美容院的劝说下,付小姐又花费了8000元进行二次填充手术,但术后仍未得到改善。随后付小姐找到美容院要求退款,但美容院认为医美手术不满意,是因为付小姐过于挑剔造成的,他们没有任何过错,不同意退款也不同意赔偿。付小姐无奈,致电律师小姐姐寻求帮助。
答:本案中,付小姐可以要求该美容院出具医疗整形美容资质、医护人员相关资质及手术整形合同等材料,若美容院不同意出示,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局投诉,要求美容院出示相关资质。如果美容院不具有相应资质,而开展了医疗整形美容的服务内容就涉嫌欺诈,付小姐可以主张服务费用三倍的赔偿;如果美容院具有相关资质,就需要看双方签订的《美容服务合同》合同中是否约定付小姐接受的服务内容及效果,没有达到效果时的补救及违约责任。付小姐在接受建议后再次与美容院进行了沟通,几日后付小姐回复律师,事情得到了解决,美容院同意了付小姐的退款10000元调解方案。双方均对此调解方案接受并积极履行了该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