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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陌”网友约见面 泸州女子被外地建筑工强奸

发表于 2016-3-4 10: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属地: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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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见面 女子被男网友强暴


  陈某某本是河南人,2006年在广东时认识了泸州女子刘芳(化名),当年两人回到泸州结婚后一起生活。平时,陈某某在建筑工地从事泥水工和钢架工,由于在泸州本地没有多少亲朋好友,陈某某的性格比较孤僻,社交圈子也很小,于是他喜欢上了网络社交平台,经常在网络上结交朋友,尤其喜欢跟年轻女性主动打招呼。
1月31日,陈某某通过陌陌聊天,认识了一个叫“毛毛”(网名)的年轻女性,他主动添加对方为好友,两人没聊几句,陈某某便直奔主题,提出以1000元的价格跟“毛毛”“约炮”,双方遂约定次日见面。第二天晚上8 时左右,双方约定在沱三桥某处见面,“毛毛”如约而至,两人摆谈几句后,陈某某便想跟对方发生关系,“毛毛”提出去宾馆开房,陈某某不愿意,于是将其强行挟持到树林中强奸。


  完事后,陈某某威胁“毛毛”不准报警,并将受害人一部苹果6P手机抢走,威逼受害人通过微信钱包分5次给他发了1000元红包,才将受害人放走。


  审讯深挖 警方挖出隐案


  随后,“毛毛”报了警。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围绕案发地周围展开了细致勘察,并调取了案发现现场周围的监控视频。视频中,清晰地拍到一名男子挟持着一名穿浅色衣服的女子快速朝树林跑去。


  围绕两人的聊天记录,民警展开了调查,发现男子用的手机,登记的机主是名女子,且地址在古蔺。办案民警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嫌疑人使用的聊天账号曾经是一名女性在使用,但是后来,这个账号却突然添加了很多年轻女子为好友,比较反常。民警围绕这一疑点展开调查,竟然挖出一起隐案。


  原来,2015年10月,古蔺女子小芳(化名)在泸州打工时,通过陌陌交友认识了一名男网友。双方见面后,小芳被男子强奸,并抢走手机、钱包等物。案发后,小芳羞于启齿,没有报案。只是去将自己的手机办理了停机手续,之后她换了新的电话号码,丝毫不知道自己以前的电话号码以及聊天的账号仍然有人在用。


  斗智斗勇 嫌疑人缴械投降


  显然,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抢走受害人手机,并且将其变成作案工具。据小芳讲,案发后,她办理了停机手续,但民警调查发现,这部手机随即又交了话费开通了,会不会交费时嫌犯会留下点蛛丝马迹呢?围绕这一思路,民警继续开展侦查工作,并取得重要突破,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


  2月17日,民警冒着寒风细雨,经过数小时蹲守,将陈某某抓获 。面对民警讯问,陈某某态度相当顽固,拒不交待问题。辩称自己和“毛毛”是男女朋友关系。然而,他却连“毛毛”姓什么都不清楚,回答问题时也漏洞百出,只是一再要求警方“拿证据说话”。


  然而,警方从其妻子手中查获一部苹果手机,经检验正是受害人“毛毛”被抢走的手机,面对民警逐渐出示的证据,陈某某难以抵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此贴转载于:酒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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