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
微信
微博
IP属地:四川宜宾
獨自徘徊 发表于 2016-2-28 12:59 车子都买的起,还在这里闹,我都不晓得你是怎么想的,又求不交物业费,还闹麻了
IP属地:贵州
Tyuuu 发表于 2016-2-28 10:37 对啊。归整栋楼共有那就说明是业主们共同享有咯!那为啥子还用我们业主享有的东西去私自出租外人喃?既然 ...
wx_DU4r5xUA 发表于 2016-2-28 22:29 没有人管理先来先停。那我后来就只有停在门口了我没开走你们就都不要出去了
© 宜宾市江安橙乡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删帖申请 |
广告/投诉热线:0831-2620800
法律顾问:四川舟楫(宜宾)律师事务所 陈一男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ICP编号:蜀ICP备20010192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231530
川公网安备51152302000146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