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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女子状告养子,请求解除收养关系,幸好……

 
发表于 2020-5-15 09: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属地: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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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法官+1台电脑+1个平台=1案调解,隔着屏幕照样化解矛盾!

5月12日,江安县人民法院圆满调解一件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件。然而,与其他调解模式不同的是,此次调解采用在线调解形式,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原、被告不用亲自到法院来,通过互联网平台同样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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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原告李德某与被告李小某实际是亲戚关系。1986年被告出生后,由原告收养,且入籍在原告户口薄上,但被告一直随其亲生父母亲生活,原告未曾抚养过被告,被告独立生活后也并未赡养过原告,双方收养关系名存实亡。后因被告结婚迁出原告户籍,双方之间鲜有联系。现原告已是古稀之年,孤身一人且身患疾病,丧失了劳动能力,故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
考虑到原告出行不便,被告又长期在外务工,无法赶回江安,承办法官便动起了“歪脑筋”:如何既让当事人少跑腿,又能快速高效解决纠纷?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恰好解决了这个难题!

正式调解前,书记员与原告及其代理人、被告双方联系,向他们释明在线调解的优势,在取得双方同意后便引导双方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多元调解”小程序,并详细告知操作流程,确保案件如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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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即可进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搜索栏输入“多元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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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准备就绪,法官按期在线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如愿以偿,被告继续前行,案件圆满调解。
近年来,微法院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调解等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推进,法院与当事人共享科技带来的便利成果。江安法院依托“一个中心、九大平台”,加快创建“两个一站式服务”,努力践行便民、高效的服务宗旨。

来源:江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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