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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年假+五一=连休10天!但这4类职工除外!

发表于 2020-4-20 09: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属地: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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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近在咫尺你有什么计划?

根据放假安排5月1日(星期五)至5月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今年五一假期可连休5天这是大小长假政策实施多年来的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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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五天假不够用?别担心四川提出了新型休假方式一起来看看吧↓↓

四川鼓励带薪休假
与“五一”、端午等小长假连休

近日,四川省委、省政府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工作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意见》,提出鼓励带薪休假与“五一”劳动节、端午节等小长假连休,打造新的黄金周。这样一来,5月初、6月底四川将各新增一个黄金周。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理论上讲,采取带薪休假与小长假连休的新型休假方式,至少可使小长假延长5-15天。

不是所有职工都可以享受带薪休假

带薪年休假虽然是符合条件的职工,每年都可以享受的一种福利待遇,但并不是所有职工都可以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长假将至,疫情未止,切勿“放飞自我”,牢记莫扎堆、莫聚集,做好个人防护,才能享受大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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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宜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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