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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一男子去年清明上坟,引发火灾,赔偿10.3万元,被判刑!

发表于 2020-4-7 09: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属地: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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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
在清明节敬怀祖先、弘扬孝道是中华民族数千年的优良传统
然而传统的祭祀活动却是春季森林的重大隐患

据统计,我国每年祭祀引发的森林火灾约占全年森林火灾总量的40%。珙县法院2019年审结的一起失火罪案就是因为祭祀引发的火灾,再一次为人们敲响了文明祭祖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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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上坟不慎引火灾   赔偿损失并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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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烧毁后的山林一片狼藉、触目惊心)

2019年4月7日12时40分许,赵某给其母亲扫墓放鞭炮时,不慎将原珙县恒丰乡农群村一社和杨义村七社交界地段小地名“田湾头”的林子引燃,并引发森林火灾。
经检测,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4.8亩,未成林造林地64亩,直接经济损失65711元。
案发后,赵某4月11日被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拘留,4月19日经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5月7日被移送起诉。
赵某主动投案,赔偿火灾受害当事人损失人民币10.3万元,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春季气候干燥,风力强劲,清明扫墓祭祀活动,极易因烧纸、焚香、点蜡等引发火灾事故。

如果祭祀中引发火灾,森林过火达到一定面积,不仅给国家和他人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自己也可能会因触犯法律面临牢狱之灾,且对烧毁的山林还要承担生态修复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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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自网络
对违规用火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警方提示
1、提倡敬茶献花、网上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远离火灾危害和环境污染。
2、严禁在野外吸烟、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扎祭品。
3、前往公益性墓地和历史埋葬点祭祀的群众,要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避免扎堆聚集。要按照当地森林防火有关部署,听从乡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安排。
4、切勿在山林、草地乱扔烟头,以免引起火灾。同时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5、如果发现火灾,应立即请求周围群众及园林工作人员支援,还要及时拨打12119报警。

法律链接
一、刑事责任1、《刑法》第115条第二款的规定:犯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刑法》第115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放火罪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行政责任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珙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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