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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蓬镇在茶园村擅自设置垃圾场起冲突【转】

发表于 2013-3-8 16: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IP属地: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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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底蓬镇茶园村是个风景秀丽的淳朴村庄,污染程度几乎为零,距离底蓬镇仅有几公里,毗邻蜀南竹海和仁和白竹海,这里地势较高,气候宜人,竹类、野生鸟类众多,并且水资源丰富,茶园村一代代的村民生活饮用水也是取自地表渗出的天然竹根水。该村下游几公里处便是直接流经底蓬镇中心的仁河河道的上游河段。一直以来,祖祖辈辈的茶园村村民与自然和谐相处,维护着这片青山绿水的土地。
  可是最近,一群无视生态、无视村民生活健康、无视下游河道居民、无视人与环境和谐相处、只顾眼前短暂利益的人员,居然在茶园村砍伐大片竹林,拟用面积约5亩,欲建成一个露天垃圾场。
  2012月10月至今,从垃圾场的选址,到垃圾场场地的确定、砍竹毁林,至最后一车车的垃圾运至茶园,底蓬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村队干部从未召开过任何的村民听证会议,或征得茶园村村民的任何意见!不仅如此,在垃圾场的建设过程中,村委会领导万剑、赖世忠、张明清及队长张桥等被眼前短暂的利益蒙蔽了双眼,在镇政府没有取得任何建设垃圾场、林业部门批准文件、环保评估的情况下,不顾众村民坚决反对,一意孤行,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首当其冲,擅自雇人砍伐山林!欲置环境何处?欲至民意何处?欲置子孙何处?
  2012年11月5日,是茶园村村民愤怒的开始!在这天,底蓬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强行砍竹毁林,平整垃圾场地。茶园村村民无论老弱妇孺,皆手扶绿竹,企图能以生命保护竹林(见图一,图二)!但是底蓬镇政府人大主席刘俊伦及镇经法办黄海伙同茶园村村委会领导万剑、赖世忠、张明清,石龙村(邻村)领导黄从辉、杨太宣赶至现场没有顺应村民意见,反而采用“高压政策”:将现场参与阻挡的群众一一进行拍照,建立所谓的“黑名单”并直接要挟“但凡参与阻挠的村民的子女,以后不管读书、建房、当兵、低保等需到政府才能办理的事务,一律不签字!一律不盖章!一律不审批!”并且以拘留恐吓村民。经当天赶至的江安县环保局领导的现场检查勘测结论:这里不符合倾倒垃圾!民之所向,天命所归,逆民逆天,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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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一注:茶园村村民护竹,婆婆说她活着一天,就要反对一天
  (图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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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助的村民抱着竹子.垃圾场地就在她家旁边几十米处.)
  2013年2月8日,这一天几乎让所有的茶园村村民刻骨铭心!车牌为川15B0239号车又偷偷将垃圾运至此进行倾倒,被村民及时发现拦截,倾倒未成功,村民异口同声的大声呼喊着“不能倒!不能倒!”尾随垃圾车一路而来的底蓬镇政府工作人员刘俊伦、黄从辉、黄海,及街道书记魏巍等20余人,继续对现场阻拦的村民厉声恐吓,刘俊伦与黄海见恐吓不成,进而出手伤人、殴打村民,将村民黄南易打到两米高的田埂下(见图三,图四),致使村民黄南易现腰痛、头痛!所有在场亲眼目睹这一殴打过程的村民彻底愤怒了!大家将现场发生的一切以文字、图片方式保存起来(见图三及附件),现致村民黄南易腰痛、头痛至今却无人问津(见附件在场所有村民均签字盖有手印的证明信)
  该事件发生后,全村村民委托黄朝均、熊世成、张治容、刘可会、赖世林等6人逐级向上反映此情况,我们已先后向底蓬镇人民政府、江安县住建局、江安县公安局、江安县环保局、地区林业局、地区信访局及四川省、信访局反映此情况,均未得到任何答复和处理,至此,全村村民在万般无奈,暗无天日。唯恐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打骂村民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寄希望于媒体网络,强烈要求上级主管部门公正、公平、公开处理此次事件并追究打骂群众的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村队干部责任!
  村民联系电话:18040452509(刘可会)
  15281423878(黄南易)
  15183121451(黄朝均)
  15209929958(外地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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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注:被殴打推至田埂下
  的茶园村村民黄南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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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注村民搀扶着被打伤的村民黄南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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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注:满载垃圾无任何掩盖的垃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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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注:阻拦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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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注:右边红圈者为正在恐吓村民的政府工作人员黄从辉)
  (图注:红圈者左为底蓬镇政府工作(人大主席)刘俊伦殴打村民黄南易后哈哈大笑后还得意洋洋,右为街道书记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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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注:红圈者为殴打村民的底蓬镇政府官员黄海)
  注:
  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和资料,《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城市生活垃圾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
  1、CJJ47-2006第2.2.1条规定:垃圾转运站不宜设在群众日常生活聚焦场所,而附近居民皆聚居住在此。
  2、CJJ17-2004第6.0.1填埋场必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同时还应防止地下水进入填埋区;8.0.1填埋场必须设置有效的填埋气体导排设施,填埋气体严禁自然聚集、迁移等,防止引起火灾和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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