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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在外地,被告也在外地,这个离婚案怎么办?
2019年4月的一天,江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刚上班,办公电话铃声就急切地响个不停。刚接通电话,焦急的声音通过话筒传了过来:
问 法官,我现在正在广东务工,厂里近期都不准假,我的案子咋个办哦? 答
您别急!您先说下您的案号。
经过仔细询问,工作人员了解到打电话的是一件离婚纠纷案的原告张某。向法院递交诉状后,张某就外出务工了,没想到没过几天法院就通知她立案调解。厂里不准假,找个工作不容易,辞工又舍不得,再加上咨询了其他人,听说离婚案件原告不到庭,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想要再起诉,又得等六个月,张某着急了。 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张某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随后联系了被告吴某。吴某表示同意调解,但他也一直在外地务工,不愿为了这个案子专程回江安。
原、被告都有调解意愿,但问题是,当事人都不在场怎么调解?看到诉讼服务中心“便捷高效”的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在“在线调解”上动起了脑筋,用足微信功能,将以往的“两地调解”模式升级为“三地会晤”模式。
通过与张某和吴某沟通,工作人员在午休时间通过江安法院办公微信号jaxssfwzx建立了群聊,与张某和吴某单独建立一个微信群。出示身份证、核对出庭人员身份……细致的调解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最终,张某和吴某达成了自愿离婚的调解协议,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将结合线下工作对案件作进一步完善,确保他们能早日得到调解书。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江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问累”“诉累”“跑累”,最大限度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优质诉讼服务。
来源:江安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