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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上午10点,宜宾交警交管二大接群众姜女士实名举报一小型汽车的违法行为。交管二大队立即根据姜女士提供的视频展开调查。经查,姜女士驾车经过七星大道商贸路口准备左转时,被川QKxx36的小型轿车违反禁止标线强行左转别车。交管二大队办案民警随即对川QKxx36的车主邱某进行传唤了,邱某对举报的违法事实无异议。 目前,邱某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之规定,交管二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名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对邱某做出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并对邱某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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