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近日,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20项建设改革举措,明确了四川省在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方面的目标任务。
提高教师待遇,四川省将有哪些新举措,并如何保障其落实到位,成为教师队伍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
《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提高教师待遇的相关政策规定。四川省将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如何确保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四川省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健全完善教师保障政策体系。省财政厅也将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督促市县不断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另外,四川省还将完善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坚持知识价值、劳务价值导向,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在分配中切实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按照不低于当地中小学教师平均绩效工资水平15%的幅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水平。提高特级教师待遇,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在绩效工资核定时单列。
四川省也将鼓励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实施意见》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和社会服务产生的净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可确定适当比例用于人员分配,计入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基数。
农村教师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
针对农村教师,《实施意见》也明确提出,要提升他们的生活待遇。具体怎么做?
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好“四大片区”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意见》要求各地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确保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补助标准,鼓励各地通过增加绩效工资总量等方式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同时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
为了落实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生活补助,四川省累计中省奖补资金30.96亿元,支持“四大片区”县按每月不低于40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年均受益教师达18万名。同时,积极支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累计投入省级专项资金16亿元,重点支持119个“老少穷”县建设4万套周转宿舍。
高校绩效工资重点向高层次人才、一线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针对高校教师,四川省也将改革高校教师的薪酬制度。据介绍,我省将建立体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定期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水平。
高等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范围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自主进行内部分配;完善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高层次人才、一线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高等学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特殊报酬等,可专项据实核增,计入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基数。高等学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完善适应高等学校教学岗位特点的内部激励机制,对专职从事教学的人员,适当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的比重,加大对教学型名师的岗位激励力度。
下一步,四川省将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积极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工作。 来源:四川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