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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结一起高空坠物纠纷案件。 希望这次判决能再次敲响警钟,让我们能从个体的不幸中汲取教训。
无辜工人被楼上 半块空心砖中头部致受伤
2015年6月13日15时左右,刘某等3人受宜宾市某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安排,在沙坪街道紫金城小区一天井内从事天然气管道刷油漆施工。
施工时刘某被楼上掉落的半块空心砖中头部致受伤,被送往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抢救治疗。
刘某病情诊断为重型开放型颅脑损伤、肺挫伤以及重型开放型颅脑损伤后遗症,先后花费医疗费共计近16万元,伤残等级评定为七级。
事发后刘某将小区开发商、物业服务公司及整栋楼34户业主诉至翠屏区法院。
不能充分证明其非侵权人 11家住户承担补偿责任
2016年10月19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沙坪法庭在小区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巡回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开发商和物业以及该栋楼有23户业主提供了有效证据,证明其事发时未进场装修、事发时正上班等证据材料,充分举证证明其非系本案侵权人。
有11户业主不能充分证明其非侵权人,故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该11户业主系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被判令各补偿原告刘先生1.4万余元,共计15万余元。
法官8小时释法明理 15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
因11户被告未按照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向原告履行义务,原告向翠屏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翠屏区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分案至陈伟法官负责执行。
因该案件涉及人员众多,部分业主有抵触情绪,陈伟法官召集11户被执行人,耐心细致地做其法律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
上午九点到下午五点,通过陈伟法官8小时的释法明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11户22名被执行人同意履行义务。
最终,11户22名被执行人当场通过现金交付或转账的方式将15万余元执行案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刘某,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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