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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7日下午,底蓬镇底蓬村榜上组群众向底蓬村纪检委员蔡世彬反映安装电表时组长多收取了安装费。蔡世彬接到反映后,随即找到榜上组组长说“赵队长,安装电表户头收费的标准是不能随意调整的,你多收钱这样做是不对的,多收取的费用必须退还给农户”,同时将该情况上报了镇纪委。镇纪委调查了解后,对该组长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多收的钱如数退还给了群众,使得群众的利益得到了保障。这是江安县324名村(社区)纪检委员工作的一个缩影。
2017年以来,江安县纪委按照宜宾市委、市纪委的要求,认真思考、科学谋划,探索出以“标准化为统领,聚焦对‘人、财、事’三大监督重点为目标,领导管理、履职规范、保障激励、评估问效四大机制为支撑”的村(社区)纪检委员标准化建设“一三四”模式,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今年,江安县纪委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研究完善村(社区)纪检委员“五责一册一体系”,有效推进管党治党监督责任落实到一线、延伸到基层。
针对原有村(社区)纪检委员职责不明确、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江安县纪委出台了《关于推进村(社区)纪检委员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村(社区)纪检委员履行宣教责任、提醒责任、检查责任、信访责任和示范责任,并通过责任清单进行细化、量化,形成5张责任清单,使工作责任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文件下发后,全县18个乡镇纪委分别组织了1-2次业务培训会,将各自辖区的村(社区)纪检委员集中在一起,详细解读村(社区)纪检委员各项工作职责,让每一位纪检委员知道该干什么和怎么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