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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7 〕23号)、《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宜宾市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 江安县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 等相关文件 规定,我县 电子化注册工作 已进入全面清理数据阶段,现将江安县 医疗机构中注册在 已注销医疗机构的医师、护士, 注册在 非标准医疗机构的医师和 标准机构中未电子化注册激活或未延续注册的护士 名单通告 如下(名单见附件):
请通告中涉及的人员务必于2018年4月15日前完成电子化注册激活工作;逾期仍未电子化注册激活的医师、护士,我局将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相关医师予以备案登记,对相关护士作离岗登记处理。
江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