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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江安县森林公安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留耕镇方石村贾坝组,有人非法猎捕画眉鸟,接到群众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时,嫌疑人员都不在。民警了解到,市民举报的嫌疑人通过租用当地村民的民房作为窝点,猎捕画眉鸟。通过多方联系,民警终于找到了房主,一打开出租房门,民警就听到喧闹的鸟叫声。
江安县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科科长 朱兴胜:我们通过事主和老年妇女带我们到了存放画眉鸟的地方,经过清点,一共是3箱,3箱都是画眉鸟,总共是20只。
据了解,画眉鸟属于国家“三有”野生动物,即有重要生态、有科学、有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野外非法猎捕省一般保护动物满20只即可刑事立案,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了查勘。
江安县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科科长 朱兴胜:我们也根据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进行了追踪研判,最后获取嫌疑人是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的一个农民,另外两名是他带过来的,通过打电话了解到这个人已经返回云南,现在这个案件我们还在进一步的深挖侦查当中。
而这档获的20只画眉鸟,经过专业鉴定,它的生态特征和体貌状态都比较好。按照相关批示,1月10日,民警在江安镇南屏山森林公园将它们全部放生。
据了解,下一步,我县森林公安还将针对全省范围内开展的飓风1号行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江安县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科科长 朱兴胜:我们还将对南乡和北乡这一带,在我们森林公安所辖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严厉的打击整治,特别是采取夜间巡查这些方式,还有花鸟市场我们也要进行巡逻检查,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我们现有的生态,创建更加美好的家园,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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