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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共抓长江大保护,再现长江两岸绿水青山,保护和改善长江水环境、保障水源地安全,提高我县长江行洪能力,保障长江通航安全,11月27日,我县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深水长运货场、中锐货场、达亿货场、大石包货场、龙华货场、斑竹林货场等非法码头予以依法取缔拆除。
按照四川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治理沿江非法码头工作的通知》、宜宾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沿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江安县沿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未办理渔评、通航评价、行洪评价、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岸线等相关手续,不具备规范提升条件的码头,均应进行拆除和填土复绿,江安县沿江非法码头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7年8月31日对所有非法码头送达了整治告知书。
但沿江个别非法码头业主未按整治告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机械设备的拆除、货物转移及填土复绿等工作。为确保我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当日,我县多部门联合执法,对长江干线非法码头依法取缔。
取缔过程中,各单位参与非法码头整治的人员依据各自行业法定职责对非法码头业主展开其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形成依法整治的态势。
同时,县交运局、县航务处、宜宾海事局江安工作组、县法院、县检察院等相关执法部门将加强执法监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强化社会监督,全民参与依法取缔非法码头,相关执法部门呼吁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目前,依法取缔的以上码头水、电相关设施、设备已全部拆除。
来源:江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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