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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问题越来越受关注。(宜宾新闻网 冯岚彬 摄)
宜宾新闻网3月15日讯(记者 冯岚彬)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强调家庭的监护责任,个别“只生不养”的留守儿童父母可能面临多种处罚。关爱留守儿童,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宜宾为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力度,一个覆盖全市留守儿童的基础数据库已经建成,并进入测试阶段。
亲情缺失 留守儿童成长堪忧
15岁的小燕(化名)在宜宾市翠屏区邱场镇读初三,她年幼丧母,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小燕跟着高龄的爷爷和奶奶生活,二老的身体也越来越差。由于长期缺乏父母的疼爱,进入青春期的小燕性格有些古怪,老人常常自责自己没有能力管好她。
小桃(化名)是珙县巡场中学初一的学生,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在班上她是班长,学习成绩排列前几名;在家里,她是一个懂事的孩子,照顾着生病的爷爷奶奶和两个年幼的妹妹。可即便坚强的她,在看到同学们与父母在一起时,仍难免失落。在巡场中学2000多名学生中,留守儿童就有212人,其中像小桃这样品学兼优的屈指可数,大多数留守儿童的成长正面临各种困扰。
珙县巡场中学教师王小琴从事教育工作多年,她说,接触过许多留守儿童,在她看来,缺乏亲情,是当下留守儿童面临的最大问题。“百分之八十的留守儿童成绩相对偏中下。”王小琴说,留守儿童在学习和心理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宜宾在全省率先建成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已经试运行。(宜宾新闻网 冯岚彬 摄)
只生不养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与亲人在一起快乐生活,对大多数孩子来说都再平常不过了,而对于留守儿童来说,却是一种奢侈。为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健康、快乐成长,2016年1月27日,国务院审议通过并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者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照料。外出务工的父母不能“说走就走”,对留守子女不闻不问,甚至变相遗弃留守儿童。
《意见》还依法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规定了几条措施,包括劝戒制止、批评教育、治安处罚、立案审查,直至依法撤销监护权。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依法追究外出务工父母的责任。
宜宾在全省率先建成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
据统计,目前,我国留守儿童数量已达6000多万,超过了儿童数量的20%。在宜宾,也有超过23万留守儿童。《意见》的出台,也为宜宾更好的保护留守儿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意见》的出台对父母的责任进行明确,对于不抚养和监护留守儿童的父母,将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追究其父母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从共青团宜宾市委了解到,为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力度,日前,宜宾在全省率先建成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这个系统是为了摸清全市留守儿童家庭情况,建立留守儿童专门档案,收集留守儿童父母基本信息,了解留守儿童父母返乡创业、就业意愿,以便于日后精准关爱留守儿童。
信息来源宜宾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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