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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酸一段恋情的时候有时候不是说,希望他们快点分手 而是戏谑“愿有情人终成亲兄妹”
然鹅,没有想到的是 这个被在网上流传已久的段子 最近居然成真了...
新婚不满3个月,发现竟是兄妹
3月26日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人民法院 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动态 【结婚后竟发现双方是表兄妹,咋办?】
事情是这样的 来自福建龙岩连城县的张女士和罗先生 新婚还不满3个月 却吃惊地发现 双方竟是正儿八经的表兄妹关系
这对新婚夫妻知道真相后欲哭无泪 《婚姻法》禁止近亲结婚 只能请求法院判决婚姻关系无效
工作后相爱 登记“完婚”据了解 张女士今年26岁,罗先生28岁 张女士家在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 而罗先生的家则在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 两人均在深圳工作
由于工作关系 张女士与罗先生互相认识后不久 就恋爱并同居了 2018年12月12日,两人到当地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完婚”
可是,就在今年正月 当张女士的母亲 从上杭前往连城罗先生家上门认亲时 和亲家母竟然不约而同地惊呼起来 于是便发生了啼笑皆非的尴尬事
原来两位母亲 竟然是多年不见的同胞姐妹 张女士和罗先生无言以对
法院判决 两人婚姻无效
于是在今年的2月22日 张女士将“丈夫”罗先生告上了法庭 称夫妻两人的生母系同胞姐妹 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法庭上 罗先生对张女士的所述事实毫无异议 双方表示无财产问题需要处理 法院判决两人婚姻无效
法院认为,根据《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本案中,张女士和罗先生系有血缘关系的表姐弟,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故双方的婚姻认定为无效。
法官介绍,所谓直系血亲 就是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 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 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则指的是与自己 出自同一父母、祖父母 或外祖父母的情况 包括三大类: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包括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 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此事在网上疯传后引起不少热议
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表示,荒唐不已 现在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
@一见喜:这是什么样的亲姐妹?二十多年未串门? @翠翠:结婚前不用先双方父母见面共商? @Wgz万:平时不走动,结婚闹乌龙。 @许先绅:还有这种多年不见的姐妹? @暖暖:那两姐妹竟然二十多年没走动? @小纯洁:电视剧也不敢这么演......
北叔也觉得,婚姻不是儿戏 结婚前还是应该多多了解双方家庭 才不至于出现这种乌龙啊 大家怎么看呢?
来源:遇见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