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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你们领导关心我,帮助我,党和政府没有抛弃我,我一定要认真悔罪,遵纪守法,不再做违法的事…..”
近日,江安县司法局安帮股同志与四川省雷马屏监狱刑罚执行科干警将刑释人员缪某某送回到其家人身边。
缪某某,系江安县五矿镇高山村村民,其于2015年1月5日因犯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挡获,于2015年11月12日由江安县检察院监视居住,后被江安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于2015年12月22日被四川省雷马监狱收监执行,于2018年12月21日缪某某服刑期满即将释放,缪某某释放后的去处问题上让雷马屏监狱刑罚执行科的干警发愁。
原来,缪某某入监前,曾在当地煤矿务工期间,因煤矿塌陷事故导致其双下肢残疾,失去独立行走的能力。其父年纪已高,无力前往,缪某某的哥哥和嫂嫂认为其兄弟缪某某一直好吃懒做,不务正业,又违法犯罪,让家人蒙羞,在四方邻里抬不起头,不愿意接收他。
雷马监狱干警与我局函告缪某某的相关情况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分管安帮工作的副局长伍红卫及时与缪某某所在乡镇政府领导积极衔接协调缪某某接收事宜。乡镇分管领导及时安排村组干部做其哥哥嫂嫂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他的哥哥和嫂嫂答应接收缪某某在家吃住,并且还要护理他。伍红卫与乡镇领导协调,乡镇领导同意在2019年元月起给缪某某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通过此次延伸帮教,让缪某某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缪某某表示,不再重新犯罪,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来源:江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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