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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江安县投促局官方微信号发布了一则招商公告。▽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江安县工业园区大型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江安县招商引资联席会领导组批准,招商人为江安县投资促进局。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选择投资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安县工业园区大型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资金来源 投资人自筹 三、项目概况 (一)建设内容:1.园区公共停车场。设置500个以上大中型货车停车位;2.专业物流和信息办公大厅。通过智能化实现物流信息资源共享对接,货运车辆有序进入工业园区各工厂装卸货物;3.仓储和货物中转场。为园区配套仓储和货物中转场,以弥补园区内企业囤货仓库不足的问题;4.配套服务设施。为园区货运车辆汽贸、汽修、汽配及物流金融、酒店、餐饮等生活性服务。
(二)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
(三)规划面积:拟用地约190亩,其中停车场占地约143亩,商业配套占地约47亩,商业配套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2%(以实际审批用地为准)。 (四)建设地点: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内,工业大道西段南侧,兴园大道南段西侧,宜宾盛豪混凝土搅拌公司北侧(后附区位图)。
四、投资收益分析 一是项目配套成熟。江安工业园区,是四川省政府“51025工程”重点建设的500亿元园区,是首批四川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首批四川省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首批四川省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优秀园区、首批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园区,园区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核心区8平方公里。园区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三横多纵”的公路网络;园区2座110KV变电站、3座35KV变电站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均已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是拟选址位置优越。拟选址地块位于长江大桥与长江二桥中间地段,工业大道主干道旁,是江安县城进入工业园区的门户之地,是江安工业园区的核心腹地,也是车辆进出园区的必经之地;目前,拟选址地块土地指标已覆盖,投资人能尽快取得土地证;同时,拟选址地点位于园区第一台地,地势较为平整,一旦确定,可随时进行施工建设,快速竣工投产运行。
三是投资潜力巨大。随着江安县工业园区的建设发展,目前园区已入驻规模以上企业70余户,园区2018年1-6月在建项目25个,新签约正在落地项目19个。随着企业建成投产,园区物流运输量日益增加,据统计园区目前单日通行货运车辆约2000辆(次)。
四是规范化发展的需要。目前,江安县工业园区尚未配建公共停车场,园区企业内部货运停车位稀缺,园区货运洗车、修车,驾驶员餐饮住宿等商业服务配套缺乏,市场空间大。
五、招商方式:全社会公开招商
(一)采用公开、竞争、择优方式选择投资人。具体招商流程如下: 1.投资人在2018年8月17日下午17:00前携带有效身份证及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工商提档章程或验资报告等有效证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江安县投资促进局(地址:江安县阳春镇园区服务中心6楼)报名,取得报名资格。
2.取得报名资格的投资人在2018年8月31日下午17:00前提供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同时缴纳1000万元竞标保证金。未按时提供概念方案或竞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3.建设方案经县政府组织评选后,从中评选确定出一个方案作为规划方案的初步方案。
4.采取公开竞争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人,投资申请人在签订招商协议、依法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展项目建设。
(二)竞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到招商人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江安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号:2248010104000485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江安县支行营业部,备注说明:xx单位(公司)交江安县投资促进局江安县工业园区大型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竞标保证金)。对未竞得投资资格的参选人,招商人在确定投资主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参选人指定账户。取得投资资格的参选者,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专项用于停车场建设。
六、对投资人的要求 (一)法人资格: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力。
(二)商业信誉:一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招商申请资格被取消状态。
(三)业绩要求:具有投资、建设、运营停车场及物流开发的经验。
(四)本项目在建设时序上,须优先启动停车场建设。
(五)本项目投资人需自持60%以上业态,期限为5年。
(六)本项目招商接受自然人申请,接受独立公司申请,同时也接受联合体申请。
七、投资方式 投资人中选后须在本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主体公司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应在项目所在地。投资人应当授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投资人保证成立的项目公司承继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八、土地供给 项目用地约190亩,其中停车场用地采取土地流转形式,租赁价格为800元/亩/年;商业配套土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通过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竞拍起价为6万元/亩。 九、优惠政策 (一)项目中可考虑不高于25%的货车车辆一体化商业配套。
(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市场化核定停车收费标准。
(三)甲方负责协调、引导、规范园区内的货运车辆进入停车场停放。
(四)甲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相关证照手续,确保乙方按时动工建设与投产。
(五)甲方积极帮助项目公司向上争取和申报国家、省、市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奖补资金,提供最新相关政策信息。
(六)实行一站式全程代办服务和限时办结制度,由服务中心落实专人实行全程代办制。
(七)项目建成投产验收后,政府一次性对项目给予300万元的项目建设配套补助。
十、项目所在地区位图
十一、公告方式 本公告同时在《江安发布》、《投资江安》、《江安报》、《宜宾日报》发布,相关解释权属江安县投资促进局。详情欢迎查询。
十二、联系方式 江安县投资促进局 联 系 人 宋先生0831-2622386、13890446703; 李容 15181196163 ;
2018年8月8日 来源:投资江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