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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得好

发表于 2016-12-13 01: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属地: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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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关于整治甲醇,醇基燃料等危化品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
10月2日,江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县长信箱》第163期,反映了关于江安县区域内醇基燃料非法经营的举报。县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县安监局立即部署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强醇基燃料监管,整顿规范醇基燃料生产、经营、使用秩序,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根据江安县安监(2016)44号文件要求,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醇基燃料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6年12月2日至2017年2月15日,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严格市场准入,促进我县醇基燃料市场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非法生产、经营、运输醇基燃料的单位,所有非法使用醇基燃料的饭店、宾馆、酒店、小吃部等餐饮行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自用食堂。
三、整治内容
(一)查处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醇基燃料的行为,彻底摸清辖区内醇基燃料生产点、储存点、经营点的底数;
(二)查处违规建设甲醇、醇基燃料储存设施的行为,带储存设施的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完成安全“三同时”审查后,方可办理生产经营手续;
(三)查处销售伪劣醇基燃料的行为,对排查出来的非法违法醇基燃料生产点、储存点、经营点进行查封销毁处理;
(四)查处辖区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醇基燃料运输车辆;
(五)检查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设施;
(六)检查醇基燃料、灶具、容器和包装物质量的问题,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工作要求
五.除开个别公司不受安检范围之内,但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接受县安监工作人员对醇基燃料库存安全隐患排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县工商质量和食药局、县消防大队、县运管所等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根据工作职责,认真开展辖区内醇基燃料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对涉及其他部门的要及时通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县安办。
   江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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