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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这些药店、诊所被曝光

 楼主| 发表于 2024-6-25 15: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属地: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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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医疗保障局曝光违规处理案例(2024年第八期)
一、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南正街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南正街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94.78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194.78元;

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94.7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94.78元已全部缴纳。

二、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蟠龙文化街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蟠龙文化街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儿童用药纳入统筹保障,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69.2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169.2元;

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69.2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69.2元已全部缴纳。

三、胡祖荣中医综合诊所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胡祖荣中医综合诊所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进销存管理不规范、门诊统筹报销无处方、无治疗记录等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责令该药店限期整改,并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

四、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盛源御景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盛源御景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26.4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126.4元;

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26.4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26.4元已全部缴纳。

五、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西正街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西正街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儿童用药纳入统筹报账、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399.88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399.88元;

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99.8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399.88元已全部缴纳。

六、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夕佳大道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夕佳大道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无处方销售药品并报销门诊统筹、医保不予支付的单味中药纳入报销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72.5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272.5元;

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72.5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72.5元已全部缴纳。

七、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希望城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希望城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医保不予支付的单味中药纳入报销;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368.27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368.27元;

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68.27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368.27元已全部缴纳。

八、富凡中医综合诊所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富凡中医综合诊所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诊所存在处方不规范、进销存系统管理不规范等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责令该诊所限期整改。

九、江安骨康堂中医综合诊所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江安骨康堂中医综合诊所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诊所存在价格信息未及时公开;存在个别病人无处方现象等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责令该诊所限期整改。

十、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学府路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学府路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医保不予支付的单味中药纳入报销;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168.58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1168.58元;

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68.5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168.58元已全部缴纳。

十一、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希望城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希望城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重复用药,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199.28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1199.28元;

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99.2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199.28元已全部缴纳。

十二、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帝壹园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帝壹园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无处方销售并纳入统筹报账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77.58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77.58元;

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7.5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77.58元已全部缴纳。

十三、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福乐苑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福乐苑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72.5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272.5元;

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72.5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72.5元已全部缴纳。

十四、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下长长江街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下长长江街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儿童用药纳入统筹报销,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05.98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205.98元;

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05.9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05.98元已全部缴纳。

十五、江安益源堂中医综合诊所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江安益源堂中医综合诊所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诊所存在用药与处方不符等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责令该诊所限期整改,并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

十六、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迎安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迎安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47.46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147.46元;

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47.46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47.46元已全部缴纳。

十七、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竹海路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竹海路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医保不予支付的单味中药纳入报销、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663.28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663.28元;

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63.2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663.28元已全部缴纳。

来源:江安县人民政府 江安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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