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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有人说打黑没收上千亿 国库入库才9.3个亿

发表于 2012-11-24 22:5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IP属地:安徽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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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与记者对话。记者徐文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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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与记者对话。记者徐文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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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与记者对话。记者徐文阁摄

李庄及“李庄案”

李庄,原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因代理龚刚模涉黑案,于2009年12月12日被重庆市公安传唤,次日被以涉嫌伪证罪为由逮捕。

随后,重庆市新闻办称,李庄案发是由其当事人龚刚模主动检举所致。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李庄在代理龚刚模涉黑案时,违反法律规定,帮助被告与他人串证,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证据,并唆使其向法庭提供虚假称述予以翻供。

2010年1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李庄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2010年2月4日,李庄以悔罪书(藏头诗)诈降的方式,取得法院对其认罪态度较好的认定,并于2010年2月9日,判决对其减刑一年,改判为有期徒刑一年半,李庄当庭抢夺话筒,揭露诉辩交易内幕。

2011年3月29日,李庄即将刑满释放前夕,重庆市新闻办发布消息称,李庄案宣判后,重庆司法机关接到多起举报,要求追究李庄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违法行为,李庄将被追究2008年在上海的“漏罪”。

同年4月20日,重庆市江北法院开庭审理李庄被控妨害作证罪“漏罪”案。李庄之子李亚童将秘密找到的上海当事人录音提交辩护人,两日后,重庆检方就以证据出现重大矛盾为由提出撤诉,并获重庆市江北区法院裁定准许。

2011年6月11日,李庄刑满出狱,开始多次往返京渝之间,搜寻证据,查找证人,为自己伪证案申诉作准备,除先后17次向国家有关机构揭发控告外,并于2011年12月12日被捕满两周年时,正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11月23日上午9点30分,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厅,工作人员约见了李庄及龚刚模的哥哥龚刚华。参与会谈的还有李庄的代理律师王誓华及龚刚模的堂弟龚云飞。8天之前,李庄向最高检提出控告,认为“重庆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简称专案组)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

李庄说,从法律程序上讲,这次最高检的约见是对其控告的初步回应。在谈话的过程中,最高检工作人员倾听了李庄及龚刚华的陈述,作了笔录,并告之:最高检会非常认真地对待这起事件,会根据案件管辖的规定,在请示了领导之后,由最高检负责或指定下级检察院来负责调查。

在此之前的11月18日晚,李庄在北京寓所附近的一家茶馆,接受了记者的专访。2011年7月,刚刚出狱的李庄曾在此与记者长谈,详细吐露了他的入狱经过以及所思所想。

时隔一年多再见,李庄略有发福,虽刚从外地奔波回京,依然神采奕奕,已经失去律师执业证书的他,现在却成为7家律师事务所的首席顾问和11家企业的法律顾问。第二天,他就要飞往重庆办案。

“每个月都去(重庆),每次都有收获”

记者:在微博上,你用了“该开始了”来评价自己的这次控告。为什么?

李庄:是时候了。有时,看似很复杂的问题用最简单的手法处理,可能效果会更好。最简单问题处理不好,也会变成异常复杂。执法必严有错必纠既然是一项司法原则,那就不能当儿戏。你说,李庄案平反,真正的受益人是谁呢?不是李庄。

记者:这一年多,我有个感受,你通过这样一劫,从关注自身开始,更多的关注和思考这个国家的命运以及司法制度的进程。

李庄:没错,我2010年被判刑,5月国家出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去年6月出狱,刑诉法修改;12月我提起申诉,刑诉法修改通过。这么说吧,凡是李庄案中折射出来的很多问题,在这次刑诉法大修中基本都反映了出来。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我相信依法治国会加快速度的。

记者:重庆是你坐过监狱的地方,这一年多你去过很多次?有什么感慨?

记者:对经济方面的打击怎么体现?

李庄:每个被打掉的所谓黑社会,不是孤立的在荒岛生存,而是整个重庆民营经济的组成部分,这个组成部分,可能是一个分子、原子,但是有的民营企业在重庆经济里面举足轻重。或者说在这个地区、这个行业有很大的影响力。比如我们代理的管串案,万州的,他姓管,他既有自己的酒店,也有自己的屠宰场,还有自己的运输公司,在那个地区,在那个小领域很有影响力。几十人全被当作黑社会打掉了。企业被拍卖,自己的一栋大楼,竟然被作为犯罪工具没收。重庆的俊峰集团也是这种境遇,他们几十年的创业,遭受了灭顶之灾。前不久,我写了一篇文章,《神秘的重庆数字》,里面提到了150组数字,这150个数字应该是历史的填空题,等着我们去还原真相,去把这些空填上。再说唱红,唱了多少场,发动了多少人,买了多少套服装?发了多少奖金?租了多少场地?……如此这些,我们都要对历史有个明确的交代,亲身经历了那段历史,我对这些很感兴趣。

记者:你觉得应该查清楚?

李庄:当然,我们都要面对历史,对历史负责。

记者:这些数字是全部吗?

李庄:它们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由于官方没有具体统计数字,我们只能通过非正常的官方渠道去调查核实,有人说打黑没收了上千亿的资产,国库显示入库才9.3个亿,你想想,仅我代理申诉的那些涉黑案,90亿、900亿的资产也不止。龚刚模一案就几十个亿。现在,我并没有把全部精力投入到李庄案申诉上,主要放在重庆的其他案子上,这些受害人很多,有的很惨,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不少人千里迢迢来京找我,当面诉说,泪流满面。

“执业证被吊销,律师资格证还在”

记者:你因为代理敏感案子而获罪,你现在依然还在代理那些案子吗?

李庄:呵呵,可能这也是职业病,一时半会儿改不了。

记者:你现在还有资格帮他们代理吗?

李庄:执业证被吊销,律师资格证还在啊,作为顾问,现在我带着好几个律师所的20多个律师,全国各地办案,当然,投入到重庆的人力和精力占很大比例,搞这些申诉代理。基本上都是律师们在前台,我在后面指挥策划。

记者:虽然你手里没有枪了,但是你可以做军师?

李庄:我以前不是告诉过你吗?就像一个特级厨师,你的厨师证被收了,但是你就不会炒菜了吗?战场上你搏杀过20年,退伍了就不会打枪了吗?这个道理很简单。衡量技艺高低的标准,不是看你有没有证书。

记者:难道你真的不想把属于你的东西再拿回来了吗?

李庄:呵呵,喜欢追梦的人,切记不要被梦主宰。对我来讲,律师证要回来已经没有太大意义。就算明天把律师证还给我,我还是这么干,我不会像以前那样亲自冲锋陷阵上法庭了。原来办案,需要对一个案子彻底调查取证,阅卷、会见,注意力高度集中,牵涉精力很大,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能同时做几个案子?现在不同了,我可以同时在幕后指挥策划几十个案子。

记者:你不怀念那种亲自上阵的快感?

李庄:肯定怀念。但并不是每个案子都要亲自上。熟悉的路线,熟悉的方式,熟悉的日子,永远不会有奇迹发生,改变一种活的方式,往往会创造无限。

“我早就料到,他们早晚要来的”

旁白:在李庄这次向最高检邮寄出的资料里,有龚刚模的哥哥龚刚华的证词,他将被专案组一审强迫其不出庭、二审强迫其训练出庭作伪证、背诵书面伪证(言)的情况向李庄做了叙述,并向十几位法学教授、律师做了两小时的录像证词。

记者:在这段证词里,龚刚华说了哪些内容?

李庄:这是今年4月拍摄的。当时他开车从重庆到西安找我。当着童之伟、陈有西等十几学者律师的面,揭露了李庄案形成的来龙去脉。

记者:听说你代理了龚刚模的申诉案。是他们找了你?

李庄:对,是他哥哥找到我的。就在这个茶馆。第一次见面就双手合十,说请我理解他弟弟当年的无奈,他也在你们的报道和微博上看到了我对龚刚模的评价。他知道我对龚刚模没有恨,他们很感动,但是不知道该怎么见到我,通过中间一个朋友联系到了我,我说来吧。

记者:他的到来,出乎你的意料吗?

李庄:早想到了。我早就料到,他们早晚要来的。因为我在看守所曾经对郭维国(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说过,只要龚刚模活着,他早晚要说话。你们要想把李庄案办成铁案,只有永远封住龚刚模的口。不信?走着瞧。

记者:听说,龚家人曾经对你说,他们对不起你。

李庄:龚刚华在找到我的时候说,我们龚家兄弟一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李(庄)老师。

记者:幸好,龚刚模还活着。

李庄:前面讲了,如给李庄案平反,真正的受益人不是我。我现在没组织,反而挺好,因为法律上我不是律师了,不受那么多约束。但是民间,大家还认我这个律师,觉得这个人在诉讼上还有独到的地方。海内外找来的很多,发生的故事也太多了。

记者:找你的人更多了?

李庄:确实不少……这里面有好多的故事,一年来很多时间是坐着工作,因为坐得太久,坐骨神经痛,一天一位领导介绍我去中日友好医院,找骨科门诊一位有名的专家,嘱咐我挂一个普通号即可,甭挂专家号,结果去晚了,什么号都没了,专家说,你明天再来吧。我说能不能先开点止痛药止痛啊,他说好吧,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李庄,他说你这名字有意思,和重庆打黑那个一个名,我说你看我长得像他吗?哎,你还真像!我说我就是。他说,你真是那个李庄啊?快,快,躺下,马上给我治疗,这是我手机,这是我家里电话,以后,你有事直接给我打电话。从那以后,我们成朋友了。这就是人间真情。

记者:你觉得你得到了?

李庄:我得到了。

“李庄案再审,不是我个人的事情”

记者:你觉得李庄案后,是什么使得你出名了?你和他们做斗争的勇气还是你的专业素养?

李庄:敢和别人做斗争,光有勇气不够,你在勇气展现之前,必须有展现的资格。这个资格就是过硬扎实的业务知识,基本功,任何一个人可能都有脾气和性格,但是脾气和性格的展现是要看前提的。你想想,如果20万律师都敢据理力争,那些徇私枉法者能不怕吗?中国的法制环境肯定能够得到极大的净化。

记者:你觉得你有这个资本吗。

李庄:我不敢说有这个资本,资本是积淀和机遇的结合,我们整个社会是一条船,每个人都应该有掌舵的准备。

记者:我也听到一些声音,包括业内的,都觉得李庄案再审已经绝无可能。

李庄:我也听到过,不过,人生很短,逝如朝霞,我怎么可能总盯着这个事儿呢,抓紧时间,干自己喜欢干的。

记者:但,这是一种意义,一种标志。

李庄:对,再审对我个人没有太大意义,但对法治,对律师制度,对民众的法制启蒙和法制观念的导向,有重大作用。所以这不是李庄个人的事情,这是整个民意的测试,是法制观念的碰撞。

记者:从这个意义上讲,你觉得这一天会来吗?

李庄:这个问题我真的还没有考虑过。如果你让我现在说,我回答你,这一天肯定会来。可能早,也可能晚。最早也在明年4、5月份,最晚几十年甚至几百年。

“抓我那天他对我说,我们又见面了”

记者:听说你和王立军见过两次面?

李庄:我的进去和出来都是非常隆重的。抓捕我那天,十几个人的抓捕小组秘密到北京来抓捕我,押到机场。在飞机上一边一个特警,把我的胳膊抓得紧紧的,请求放松一点,他们说不行,这是规定动作。下飞机的时候,三路防暴队员,戴着钢盔,穿着迷彩服,挎着冲锋枪,十几辆警车把飞机包围了起来。飞机悬梯下面,第一个迎接我的就是王局,然后就是几十架摄像机、照相机对着我。我对我身边的专案组干警说:“这是奥巴马到访还是抓住了本·拉丹?”王局对我说话了:“李庄,我们又见面了。”我说,“是啊,这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但我相信也不是最后的一次见面。”

记者:这不是你们第一次见面?

李庄:他说的是飞机上的那次见面。2009年12月2日我开了专家论证会,飞往重庆,没想到在头等舱,他也进来了,我们之间只隔一个过道。

记者:偶遇?

李庄:不是偶遇。他们那次是来京告我的状,那个时候就已经想对我动手了。那是头一次见面,但是互相看了一眼,都没有说话。

记者:心照不宣?

李庄:网络,媒体互相都有耳闻,我认识他,我想他也认识我。所以抓我那天他对我说,我们又见面了。

记者:他们对你刑讯逼供了吗?

李庄:后来他们还真的没有动我一指头。一开始,他们逼我承认给龚刚模念了同案口供,整整两天两夜不让我睡觉,我实在是困极了,就说:你们也像吊龚刚模那样,干脆把我也吊起来得了,龚刚模被吊8天,我也试试,没准我8分钟就受不了了,专案组严肃地对我说:放心!我们重庆警察,决不会动当事人一指头。呵呵,如果他们真对我动刑,可能会出人命的……

记者:你很清楚的记着那些细节?

李庄:548天,可以说发生的很多事我都记得。

记者:这是你这一生中最难忘的一段日子。

李庄:最刻骨铭心。最难忘。

“你脱离不了这个时代给你的震撼”

记者:在去年,你刚刚出狱的时候,我问你,你是否在代理龚刚模一案的时候存在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的行为?你当时的回答是,历史会证明一切的。现在,你可以回答了吗?

李庄:不可能有不当的行为。因为现场的录像已经找到了。会见龚刚模三次,第一,我的助理可以为我作证,如果我的助手作证没有什么公信力,那么,第二,旁边监视我们会见的还有好几个警察,我们的会见没有受到他们的任何质疑,如果我有任何违法乱纪,警察是有“权力”制止我的。其实本来他们就不该在现场。我又怎么可能有过格的举动呢?我当时没有受到任何制止,本身就说明一切。而且,如果我在微博上公布的这些是虚拟编造,这是犯法,严重的是犯罪。如果说李庄所有的微博,博客,还有前几天的控告书有一条是虚假的,也已经涉嫌犯罪了。这是很简单的一个道理。现在反思,如果有什么不当,那就是在江北看守所会见三次,与专案组争吵了三次,而且是当着龚刚模的面,当着全国各地律师的面与他们争吵,影响确实不好,不过责任不在律师一方,是他们非法监视会见引起的。

记者:有这么一段经历,你觉得?

李庄:挺有意思。

记者:无怨无悔?

李庄:谈不上。

(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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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
七哥 | 来自安徽 IP属地:安徽宣城
°___信徒_ゝ 发表于 2012-11-24 22:55
猛一看,我还以为是长宁的李庄,话说白肉不错。。。

我也好久没吃了,甚是怀念。自己也尝试着做,做不出那个味道
2012-11-24 23:00: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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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哥 | 来自安徽 IP属地:安徽宣城
大家别老回帖不发帖啊。把帖子发起来
2012-11-24 23:0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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