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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3月1日起,驾驶证消分有大变化!开车的赶紧看!

发表于 2018-2-25 14:4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属地: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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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在路上行走
难免有违章违规的时候
路况不熟悉啦
不小心走神啦
各种原因导致被扣分

我们都知道驾驶证每个周期有12分
但遇到分数见底或不够的时候
有人就会找亲友代扣或花钱销分

以前还能操作,
3月之后还想这样做就难咯!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
届时,各位司机小伙伴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更重要的是,通过便民渠道处理非本人的交通违法,除了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而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绑定之前的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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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成都商报

先违章再绑定扣分不得行!

成都交警介绍,3月1日后,通过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蓉e行”、“交管12123”等便民渠道,处理有记分的电子眼时,被处理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非本车驾驶人通过上述便民渠道处理该车记分的电子眼时,需提前至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管理业务窗口或“交管12123”APP面签绑定该机动车,完成后才能处理自面签绑定日起以后的电子眼。

也就是说,如果是3月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只能处理3月5日以后的记分电子眼违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这就杜绝了先违章再面签绑定扣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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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车最多可获得4个驾驶证消分

那么,绑定是不是想绑多少都行呢?并不是!

3月之后,想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互联网用户可以申请绑定一台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必须为个人名下的小型汽车。需绑定多台车辆的,仍需到交管业务窗口进行申请绑定。

同时,对于非本人车辆绑定的“面签”的条件为同一机动车驾驶人只能同时绑定不超过3台机动车同一机动车只能同时被不超过3名驾驶人绑定,同一机动车驾驶人历史累计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能超过5辆。

也就是加上车主本人,一辆车最多可获得4个驾驶证消分。而且,也不能换太多的人来消分,因为限制了累计绑定人数。

此外,成都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绑定驾驶人必须到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并提交绑定车辆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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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华西都市报

具体到底如何操作?
举个例子:

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在自助机上处理。
但3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先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如果小王3月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他也只能处理小李车辆3月5日以后的电子眼违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哦。


3月1日起
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要提前面签,
想买分卖分可没那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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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新规执行只剩4天,
你都get了吗?
快告诉开车的小伙伴,
并通知亲友及时去面签绑定哦!

当然啦!
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
遵守交通规则!
不!扣!分!
来源:网信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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