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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人!超标电动自行车要临时备案,速来领取“身份证”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属地: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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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如果你有超标电动自行车请到江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领取临时“身份证”

江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备案的通知

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关于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实施过渡期管理的通告》中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管控要求,江安交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车辆类型
(一)无牌超标电动车;(二)悬挂2020年前取得的白底红字标识牌的超标电动车(有效期三年);(三)悬挂红底白字标识牌的超标电动车(有效期截止2022年12月31日);(四)悬挂绿底白字临时标识牌的超标电动车;
注:此次备案的超标电动车指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未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未获得 CCC 认证等情形,无法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取得机动车或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电动二轮车。

二、备案时间及有效期限
1、备案时间:第一阶段为即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每日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办理),第一阶段含300块号牌,办完截止。2、备案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超标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道路通行。

三、备案地点:江安镇42米老交警队

四、备案须知
(一)携带资料备案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如合格证和发票丢失,需现场签订车辆合法性承诺书),并现场查验车辆。(二)备案流程1.工作人员对相关资料及车辆属性进行核查;2.经鉴别属于标准电动自行车、标准(轻便)电动摩托车的请到车管所进行正式注册登记,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进入下一流程;3.车辆所有人签订临时备案告知书,购车发票丢失的还应签订车辆合法性承诺书;4.工作人员对车辆及车辆所有人相关信息进行采集登记照相,并现场发放临时备案标识牌,不收取任何费用。(三)保险购置为有效减轻交通事故赔偿者的经济负担,化解经济赔偿纠纷,避免因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引发社会矛盾,鼓励车主购买保险。

咨询电话:0831-2631180.

江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月15日


来源:江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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