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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宜宾悬赏!如遇李某请立即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7-22 09: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属地: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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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川1502民初6238 号《民事调解书》,立案受理王学辉与李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李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王学辉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李茂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希望知悉被执行人李茂下落及财产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向本院提供情况,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一定悬赏金。现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茂性别:男出生时间:1974 年10月31日民族:汉族住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中段4号25栋2单元18楼2号公民身份号码:51253319741031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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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

执行标的:执行标的金额为8852485.00元及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案号:(2018)川1503执1171号悬赏事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李茂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执行悬赏的相关规定(法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全部实现后,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支付举报财产被处置后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20%作为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全案执行完毕为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冯法官 郑助理
举报电话:19383963290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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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溪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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