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江安

江安本地及江安人关注的社会热点新闻资讯!
  •  21301帖子
  •  95043讨论
  •  886关注

公开审理!宜宾一公职人员多次受吸、贩毒人员贿赂!

 楼主| 发表于 2024-4-18 09: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属地:四川宜宾
511 0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2024年4月11日,高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沈某某受贿罪一案,县税务局职工共计20余人参与了庭审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沈某明利用其担任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分区康复(救助)中心聘用人员,协助民警办案的职务之便,对吸、贩毒人员的查处、扣押、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吸、贩毒人员现金及转账人民币共计8.09万元,数额较大。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沈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和辩护人进行了质证,组织了双方发表了控诉意见、辩论辩护意见,被告人沈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为自己犯下的罪行感到后悔。

b7c4fa100af52114d6771c065324f9bc.png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该案的审理也为在场旁听人员提供一面明断得失的镜子。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一致表示,相对于传统的教育模式,现场旁听更具有直观性、警示性,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正当履职,时刻牢记红线意识,心中长存敬畏,脑海长鸣警钟。

来源:高县法院

我是江安人,我爱上江安橙乡网。欢迎大家加我好友噢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期待您打破宁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发表评论

© 宜宾市江安橙乡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删帖申请 | 

广告/投诉热线:0831-2620800

法律顾问:四川舟楫(宜宾)律师事务所 陈一男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ICP编号:蜀ICP备20010192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231530

川公网安备51152302000146号

电子营业执照

发布 联系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