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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一时的宜宾沉船事故有结果 船长被判交通肇事罪

发表于 2015-12-2 17: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属地: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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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桃子 于 2015-12-2 17: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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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事发后,救援人员紧急抢救落水人员
  轰动一时的“5·2”南溪沉船事故案件的审理近日有了结果。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审结该水上交通肇事案,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事件回放
  2013年5月2日早上6点17左右,温某驾驶“川南溪客”客轮从宜宾市长宁县出发,客船先在长宁县二码头载客6人,行至江安古贤坝码头又载了8人,他们将前往南溪区广福门。
  6点56分左右,“川南溪客”行至江安县与南溪交界长江中的大石盘水域时,江面航道中有一艘运砂船“川江”。在横越长江驶往南岸的过程中,“川南溪客”与顺航道上行的“川江”发生碰撞,“川南溪客”被撞了个底朝天,船上16人全部落水。
  经过自救和有关部门的营救,16名落水者有10人被救了起来,另外6名乘客1死5失踪,后证实全部溺亡。令人揪心的是,6名溺亡乘客中,有4名为小孩,最大的4岁半,最小的仅3个月。
  据了解,“南溪客渡”客船为一只客渡船,核载60人。该船于2005年下水投运,核准使用年限为18年。事发时,乘客并未按规定穿救生衣,孩子们在船舱内自由玩耍,客船瞬间被撞了个底朝天,船舱内的儿童既没有救生衣、又没有求生经验和足够体力,大人也来不及反应,最终造成了悲剧发生。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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