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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9日晚,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公安局溪洛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县城有一男子穿着女人内衣内裤,在大街上边走边敲打铁盆,还有一群年轻人跟着起哄,影响很不好。”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开展核查。通过调查走访,最终将该男子找到。经查,3月29日是男子张某(23岁)结婚的日子。当晚19时许,张某等人在外聚餐结束后,其朋友提出要为张某“闹婚”,张某便按照朋友的要求赤身穿着女人的内衣内裤,手中拿着铝盆、锅盖等物品敲打,口中高喊着“今天结婚了,我高兴!”等话语在大街行走了20余分钟。期间,张某的多名朋友一路跟随,沿途引发路人围观起哄。 事后张某主动认识到自己的不良行为,后悔用这种低俗的方式来热闹结婚氛围,影响了市容市貌。派出所鉴于张某主动悔过,遂对其进行了训诫处理,并通报所在社区对张某的不当行为批评教育。
蜀黍提醒:结婚是一件高兴的事儿,在家中适度“闹婚”本是为新人的贺喜与祝福,渲染热闹气氛。但低俗的“闹婚”行为违背了道德标准,有伤社会风化,失控的"恶俗游戏"甚至可能伤害他人,违反法律。希望在欢庆之时把握分寸,切不可让喜事变闹剧、甚至悲剧。
也有媒体分析了近5年的婚闹新闻发现 儒家文化发源地山东最喜欢婚闹
其次喜欢婚闹的是 少数民族文化丰富的云南 婚闹“受害者”多为新郎, 其次是伴郎/伴娘 “受害者”们多被扮丑、被侮辱、抽打 婚闹闹新人,糟践了大喜之日 婚闹闹伴娘,更是触犯了法律法规 沿袭几千年的婚闹文化 已经不再适合现代社会了 切莫让低俗婚闹玷污了神圣的婚礼
请问各位筠连的伙伴们, 你们经历过低俗婚闹吗?
来源:@永善警方、大盐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