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为了践行区委区政府 “品牌强区”战略部署,优化辖区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辖区企业合法权益,为辖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5月以来,翠屏区工商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打击侵犯“五粮液”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宜宾3家酒类经营主体乱用“五粮”作宣传被查,专项行动初见实效。 据执法人员介绍, 3商家分别在自己生产的散装白酒上使用印有“五粮原浆酒”“五粮优级”“五粮老窖”“五粮老酒”等标签进行对外销售,现场还发现印有“中国宜宾酒都五粮精酿”字样的口袋和“五粮浓香型内部定制酒”字样的包装箱若干,货值金额达20万元。
该局经查明,“五粮”“五粮原浆”“五粮精酿”均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五粮液”酒在全国范围享很高的信誉。该商家在擅自将“五粮原浆酒”“五粮优级”“中国宜宾酒都五粮精酿”等字样,使用在其自产散装白酒的名称上和包装上对外销售。3商家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规定,该局现场实施强制措施扣押了涉案物品,并对3家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来源:翠屏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