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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江安县委第三轮巡察公告 (2018年第1号)
根据县委安排,县委巡察组将于近期对县民政局、县经商科技局、县林业局、底蓬镇、仁和乡、留耕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上述乡镇(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方式和内容 县委巡察组将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及党内其他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访。接访时间:巡察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县纪委干部监督电话:2624444,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电话:2622014,县委巡察办干部监督电话:2633327。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乡镇(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举报和反映,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正常受理。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县委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中共江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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