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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个消息的主要内容是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届时,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这条措施加剧了驾驶员们的紧张情绪。因为马上就要到3月1日啦!
但是也有好消息
今日,“成都交管”发布信息称:
一、接上级部门通知,原定于2018年3月1日未绑定不能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监控交通违法的交管措施,将延长至2018年9月1日。2018年2月27日起,驾驶人办理3台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业务的,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网上绑定。
二、成都交警正在进一步拓宽窗口面签渠道,方便市民就近办理,具体办法将及时告知。
三、新增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网上处理渠道后,驾驶人在交警分局、大队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处理流程及条件不变。
四、2018年9月1日前,处理他人车辆电子警察交通违法仍然可以直接在便民服务渠道(蓉e行、交管12123手机APP、警邮便民服务站、银行自助机、交警窗口自助机)直接办理。
重点是
1、接上级部门通知,时间延长至2018年9月1日。 成都都延长了,我们宜宾应该也会延长吧?
2、2月27日起,办理3台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业务的,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网上绑定。 从之前通知的APP只能绑定1台,增加到3台,减少了大家跑窗口“面签”的几率。
如果大家觉得跑窗口“面签”麻烦 那就学习下
如何通过“交管12123” 自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
阅读原文,下载APP
新规严厉打击了“黄牛买分卖分”的行为,有些车辆的交通违章扣分难以消分了
怎么办?
谨记并遵守交通规则 不违章 不扣分 安全出行
下次再有亲戚朋友要你帮他扣分
就把这篇文章转给他们看吧
综合:成都交管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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