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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上午,有网友爆料,苏州市立医院本部(母子保健中心)门口,有患者及其家属高举“无良医院,把保胎药错开成避孕药”、“麻木不仁的院方代表”的牌子,在医院门口讨要说法。 记者从患者丈夫张先生处了解到,本应该开给患者保胎药,而妇产科刘姓医生却错将“妇康片”(避孕药)当作“达芙通”(保胎药)开给患者。患者从11月20日开始服用,每天12粒。服用至24日(共食用48粒)后,患者发现自己食用的竟是避孕药,立即到医院讨要说法。 患者家属表示,从25日至29日,患者方和医院进行多次协商谈判,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患者丈夫张先生表示,院方提出向其提供两万元作为赔偿,患者不同意,他们不希望以钱来解决问题。现如今,妻子要做流产,他希望院方能提供病房,并能留院观察3-5天。另外,两人结婚四年才有了宝宝,妻子年龄已经偏大,若一年内没有怀孕,家属希望医院能为其无偿做试管婴儿。 记者从苏州市里医院本部(母子保健中心)病人服务中心处了解到,医院目前正在积极协调此事。医院已经出具书面答复给家属,当事人妇产科刘医生也已向患者当面认错。医院不回避此次事件,承认医院存在错误。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却无法达成共识。院方表示,患者要求医院认定此次事件为严重医疗事故,但严重医疗事故的认定需第三方机构认定,医院单方面无法认定事故责任。若患者需做流产,医院愿承担相应费用,并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由于不确定因素,院方目前无法同意将来无偿替患者做试管婴儿。院方希望进一步和家属协商,尽快处理解决此事。 记者就此事件咨询了江苏良翰律师事务所方赞律师,他向记者表示,患者来医院就诊,患者支付诊费、医院提供医疗服务,患者和医院之间建立一种广义上的服务合同关系,医院方提供的服务损害了患者的权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医院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责任。患者可以据此选择其中一种救济模式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就此事目前情况来看,建议院方和患者及其家属本着解决事件的态度,深入协商处理,寻求合理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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