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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关注第四期《阳光问廉》追踪反馈,近日,江安县、兴文县根据曝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在2017年8月3日直播的宜宾市《阳光问廉》第四期全媒体节目中,曝光了江安县蟠龙乡新安村原党支部书记刘佳才索取危房补助款回扣的违纪问题。 新闻回顾:
►近日,记者再次来到江安县蟠龙乡新安村,当时被索要危房改造补助金的村民告诉我们,被刘佳才“提成”的危房改造补助金已经全部退回。
江安县蟠龙乡新安村麦地湾社村民 王开华:退回来了,退了三千,一起去乡政府开会退的,全部都退了。
江安县蟠龙乡新安村石塔上社村民 浦春飞:退了,退了四千。
►同时,江安县纪委(监察局)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对刘佳才本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涉及问题的其他7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立案审查、辞职处理、行政立案审查、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等处理,对涉及问题的2名新安村群众进行了批评教育。
江安县纪委常委 刘小华:还要求县住建局对所有危房改造发放情况进行自查,一旦发现类似问题就及时处理。
►同时《阳光问廉》第四期全媒体直播节目还曝光了兴文县大坝苗族乡,部分村干部侵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问题。
短片:你拿了好多,我拿了800多亩,你实际有多少亩,我只有半亩。 短片:拿给林业站副站长好多钱?1万。
►经过兴文县纪委监察局、大坝苗族乡纪委介入,目前,已追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20余万元,因大坝苗族乡17名村干部或党员在发放中涉嫌违纪,已对其中9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针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发放过程中的13名相关人员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县纪委对其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行政记过、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纪律处分,兴文县检察院对1人予以立案侦查。
同时,县纪委调查组在对其余14个乡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现情况调查中,发现问题线索30余条,已对5人立案审查,其中九丝城镇林业站原工作人员黄某,贪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45万余元,兴文县检查院以涉嫌贪污罪已对黄某予以立案审查。
日前,江安县通报了7起典型违纪案例,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典型违纪案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其中,四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为:
红桥镇二社区党支部书记李行芬、居委会主任梁安才违反廉洁纪律案;仁和乡川山村党支部书记梁小刚违反廉洁纪律案;五矿镇政府经发办主任邓佳君违反廉洁纪律案;江安县党研室原主任杨鸿等人违反廉洁纪律案。
►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为:底蓬镇元述村党支部书记陈洁违规操办治丧事宜
►两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案例:五矿镇高山村党支部原书记杨中明、高山村村委会主任杨中成违反廉洁纪律案;蟠龙乡新安村党支部原书记刘佳才违反廉洁纪律案。(记者:代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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